中國時報【周毓翔╱台北報導】大樂透100組號碼查詢黃金價格歷史走勢圖

為化解我國遠洋漁業被歐盟抵制,立法院昨日三讀通過「遠洋漁業三法」,根據《遠洋漁業條例》規定,遠洋漁船有重大違規時,依漁船噸位分四級處分,最重單次可處罰新台幣3千萬元,累犯加重,並得收回漁業證照,甚至廢照。

「遠洋漁業三法」包含《遠洋漁業條例》與兩個配套法《投資經營外國籍漁船管理條例修正案》與《漁業法修正案》,主要為防止歐盟對我遠洋漁業祭出「紅牌」,打擊我國漁業市場,甚至引發船業、漁業等一連串難以收拾的效應,合法業者也期盼此法早日通過,恢復國際信譽。

發黃牌 3階段審查改善

歐盟去年10月對我國遠洋漁業的管理提出11項要求,並對我祭出「黃牌」,其中5項是與制訂法規有關,並分今年3月底、9月底、明(年3月底,分三階段審查我國改善情況。若明年3月底審查未過,我國遠洋漁船將被舉紅牌,即遭貿易制裁,輸歐漁獲貿易損失粗估新台幣70億元,但若美、日各國跟進制裁台灣,對年產值500億至600億元的遠洋漁業造成衝擊。

新政府上任後,不敢輕忽,朝野聯合昨天完成上述法案三讀。《遠洋漁業條例》所指的「重大違規行為」,包含無照從事遠洋漁業、非法轉載魚貨或卸魚、違法進入他國海域捕魚、偽造塗改或遮蔽船名、故意不實回報船位或漁獲、超額捕捉限額魚發票中獎號碼1 2種、禁漁期或禁漁區從事捕魚活動、捕撈持有銷售禁捕魚種、使用禁止漁具、漁獲資料通報嚴重不實。

另外,規避、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、國際漁業組織或漁業合作國指派之觀察員進行觀察任務,偽造煙滅相關違規證據或是偽造漁獲證明書等,皆屬重大違規。

重大違規小龍女陳妍希 最高罰3000萬

《遠洋漁業條例》立法可說是祭出重罰,過去最受外人詬病的就是違法船隻常常只是船長受罰,雇用漁船的公司只要換一艘船或換人出海即可,本次立法特別點名罰鍰對象為「經營者」,重大違規最高可處3000萬罰鍰,就是要徹底警示不肖業者。

由於台灣漁船很多都是小噸位,罰鍰因此分為四個等級,噸位500、噸位100、噸位50,最小規範到噸位50以下,噸位500以上漁船有重大違規可處600萬以上3千萬以下罰鍰,累犯者處900萬以上4500萬以下罰鍰,噸位50以下船隻若有重大違規也得處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罰鍰。

維護資源 健康進步修法

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表示,歐盟去年10月發出黃牌更要在今年進行三階段審查,對產業來說是非常大的挑戰與衝擊,他也空氣清淨機評比 2014強調,此次修法可能有漁民會問處罰怎麼那麼重,但這個法不是為了處罰漁民,是為維護海洋資源,並且保障合法捕撈,是健康進步的修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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